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

授權國民防衛司令部代警政署發文各財政部門範例

~國防部代警政署發文公告~
授權者:司法院
受文者:各財政部門
副本:各軍警單位
個人:郭台銘
宣導期限:三個月

主旨:

經消費券發放作業後發現,陳氏家族自319命案後,疑似失蹤人口案例增加,已影響國軍徵召作業及金融體系運作.
雖擾亂金融秩序最高刑責為判處死刑,但因執行時間未定,恐有失司法公正立場,故即日起,凡經國防經濟財政及相關單位確認,個人行為已觸犯擾亂金融秩序者,一律執行槍決,當場槍斃.
請各部門及相關單位及人員多加宣導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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