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

殺人未遂

~警告~
自即日起
凡有意圖毀謗個人名譽者
將以殺人未遂報警處理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
本人亦將要求涉案之嫌疑犯
每人一億元之賠償費
或以實際損失照價賠償
請知悉!
~€~
預計列入此事件累積涉案人數
二千萬人以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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