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

我是日本人

~依據馬關條約第五條部分內容~
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二年之內
日本準中國讓與地方人民願遷居讓與地方之外者
任便變賣所有產業,退去界外。
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,酌宜視為日本臣民。
~任便,聽其自由;酌,商量~
~
台籍日本兵
世界大戰暴發後,台灣人因此被日本人徵召入伍
當時母親的大哥在戰亂中失蹤
後曾傳聞在日本當任官員.........
~
要是依照馬關條約
我應該算是日本僑胞?
~€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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